第三一一章 奇怪的救命方法-《莫言鬼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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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说:“凡事皆有可能,这个老酒虫不简单,咱们看看就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我们正在看着,忽然有人骂道:“这个贱货丧门星,没事就上吊,今天就是上吊死了,也不能入我们家的祖坟。”

    我一听是一个老嬷嬷的声音,于是回头看,只见急急火火的来了两个人,前面的是小脚的老嬷嬷,身上穿着藏青色的大襟褂子,褂子上别着一块手绢,横眉立目的脸色铁青,一边走一边骂,颠着小脚走起路来,就像风摆柳一样,一看就是一个恶婆婆。在那个恶婆婆的后面跟着一个十五六的小孩,小孩在后面一直哭鼻子,这个恶婆婆回头说道:“哭,哭,就知道哭,你媳妇那个小贱蹄子已经死了,等回去了,找一张破席扔到东大沟里去。。”

    我一看上吊人的年龄和那个年轻的男人,就知道这个是童养媳,现在没有童养媳这回事了,可是我们那个年代多的是,所谓童养媳,就是从小被人抱养,长大成年后,就要成为那家的儿媳妇。之所以盛行童养媳,原因就是当时的社会非常贫穷落后,老百姓的生活十分低下。

    在旧社会,众多的民众因家境贫寒而娶不起儿媳妇,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他们就跑到外地抱养一个女孩来做童养媳,待长到十四、五岁时,就让她同儿子“圆房”。这一天,童养媳和新郎只须换上一套乾净的衣服,办几桌简单的酒菜应酬亲朋好友就行了。这样的操办婚事,既省事又省钱。

    民家里收养的童养媳,大部分都是从外地或灾区抱养来的,再一个就是从道旁路边拣回来的女弃婴,还有的是从街上插草标卖儿卖女的灾民手中用贱价买回的幼女。这些女孩被抱养回来后,不送去上学读书,整天待在家里做家务。如遇上恶婆,就要经常遭到百般打骂,受尽虐待,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。等到长大要“圆房”时,如小女孩不肯,就采取强迫手段“圆房”。所以这些童养媳,从小就被迫扮演了一个小媳妇的角色。

    童养媳是个陋俗,主要的是年龄问题,一个是男的大女的小,十四五必须圆房,一个是女的大男的小,十四五必须圆房,由于从小一起长大,基本上亲情大于感情,所以更多的是内心排斥,不想圆房。

    那个恶婆婆骂完之后,凶狠狠的分开人群,看到老酒虫还在那里救人,当时就坐在地上大哭,一边哭一边说,这下丢人了,自己的儿媳妇,死了还给自己的家里抹黑,然后就是骂老酒虫救人,接着就要上去抓老酒虫,可能那个老嬷嬷在庄上横行惯了,她这么做,周围的人眼里满是气愤,可是并没有谁敢上来劝阻。

    就在老嬷嬷伸着那双铁钩子手,要去抓老酒虫的时候,濯清涟看不下去了,上去抓住老嬷嬷的衣服,那个老嬷嬷一转头,这时罗熙菡过去了,伸手就是两巴掌,嘴里骂道:“如此狼心狗肺之人,做事这么恶毒,我看你是找打,”

    老嬷嬷被濯清涟和罗熙菡这么一打,当时就愣住了,她可能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亏,直接疯了一般,叫骂起来,双手伸着乱抓,我看到这里,知道这样的人,不用点狠的绝对镇不住,于是从天宁手里拿过鬼头刀,走了过去,把鬼头刀的刀背往老嬷嬷的脖子上一放,然后说道:“天下竟然有你如此恶妇,蛇蝎心肠,虎狼之势,活在世上,只会害更多的人,今天我要替天行道,杀了你这个恶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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